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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3届基层就业、应征入伍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

以下是关于毕业生参加基层工作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介绍,为了让广大毕业生知晓并享受国家代偿政策,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国家对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总额在3年内对其进行补偿代偿。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5、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申请通知及流程详见学生工作处学生之家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xszj.njau.edu.cn/info/1044/6839.htm)。

注:往年申请过程中,有部分同学因没有及时了解代偿政策,错过了申请时间。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并且没有补报机会,大部分参加基层工作并成功申请的有公务员、选调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大学生等。希望大家相互告知,并能充分有效地享受国家政策。

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实行一次性代偿。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有意向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同学,请务必保留学校所发银行卡,如更换联系方式需及时联系学校更新最新联系方式。

为了更全面的了解毕业还款情况,请主动关注学生之家相关通知或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5-84393605邮箱:zzzx@nja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D503)邮编:210095。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