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助学金评定条例》文件精神,兹开展本学期学校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9月14—15日,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调整阶段。参照去年认定结果,如有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重新进行认定,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评议表》;
2、9月16—20日,学院依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评定学校助学金;
3、9月21—23日,学院将老生的学校助学金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并将评定结果于2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4、9月30日前,由计财处按月将学校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二、评定办法
1、2008、2009级评定的等级和比例
一等助学金(150元/人月),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二等助学金(80元/人月),按参评学生人数的20%评定;
三等助学金(30元/人月),按参评学生人数的70%评定;
内地西藏班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学校助学金评定条例的补充规定进行评定。
2、2010级评定的等级和比例:
学校助学金一等按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新生享受的学校助学金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其他
1、各学院在评定学校助学金时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助学金评定条例》文件精神开展评定工作,对各类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学校助学金一学年评定一次,按10个月发放,如学生遇到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
2、附件1~3电子版请在“学生之家”资助管理系统下载区下载;
3、报送要求:附件1和附件3报送纸质材料,附件2须报送纸质材料和excel各一份,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zgl@nja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14日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评议表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