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育人功能,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10月24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处)在我校金陵研究院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出席并担任评委,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照云主持。
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复审,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来自18个学院的154名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56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进行评审。会议伊始,刘照云对国家及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强调评审过程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随后,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重点对候选学生政治觉悟、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在意见栏签署个人评审意见,最终确定我校154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56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国家奖学金是高等学校在校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本次评审会的召开,不仅展示我校优秀学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激励了广大南农学子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对营造刻苦学习、精益求精的校风学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