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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17]355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学发[2017]354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行政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名额分配

1.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二等奖学金为13%,单项奖学金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2. 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10%推荐。

3. 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1)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3%推荐(以上各比例均以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人数为基数);(2)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的2.5%进行推荐;(3)按每栋宿舍楼推荐一人的比例,从大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中推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荐。(团委和学生处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5. 优秀社团5个,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 10月20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 11月3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并将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名+三好学生等获奖名单汇总表”命名发送至swzx@njau.edu.cn;

3. 11月20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国家生物理科基地班)、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以及2016-2017学年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加计算)。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3211(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doc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docx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获奖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9日